食品科学与生物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阅读次数:  发表时间:2018/04/07 12:13:00   『关闭窗口』
 

食品科学与生物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全体师生务必了解室内与周围环境各种灭火器材救护设备的安放位置,及水电闸门的位置。

第二条  实验时必须打开门窗。

第三条  禁止赤脚或穿拖鞋进入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和吸烟。

第四条  爱护公物,实验室内所有药品、仪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出实验室外。

第五条  使用电器时,首先检查室内电源,电器插头是否安全,开启后,不准用湿手湿物接触电器设备,谨防触电,做完实验后随时关闭电器开关。

第六条  一切试剂药品要有标签。毒性药品要有专柜、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要做好记录。

第七条  对某些有刺激性臭味的气体和低沸点有机试剂,使用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工作。

第八条  易挥发性试剂应存放在良好通风处所,低沸点物质必须远离火苗、电炉、以防出事。

第九条  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质必须严格按其性质保管并存放在低温处。

第十条  对于腐蚀类刺激性药品,使用时必须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

第十一条  使用通风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完毕后,自行关闭。

第十二条  一切固体不溶物、浓酸和浓碱废液,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侵蚀下水道,残余毒物应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  高温物体必须安放在不易起火的安全地方。

第十四条  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并关好门窗,离开时要关闭一切电源、热源和水源。

第十五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损坏和丢失赔偿;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按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实验室内的设备一般不外借,实验室内部设备调用必须严格按照实验设备管理制度办理审批借、还手续。

第十七条  爱护室内卫生,不乱丢废纸,不随地吐啖,严禁在实验室吃东西、吸烟。

第十八条  下班前应该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关好门窗,确保安全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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